《法學通論》考試大綱
一、考試內容
《法學通論》考試內容包括法學基本理論🐛、憲法、行政法、刑法💮、商法👩🏻🦳、經濟法、訴訟法、國際法等。本大綱要求學生初步掌握法學基本理論,以及部門法中的基本概念和原理,並初步掌握利用法學理論和規範分析問題💷🚖、解決問題的能力。具體考試範圍如下:
(一)法學基本理論:法學的性質、體系與歷史;法的概念與體系;法的起源與發展;法的作用、法治與法治理念;法的製定與實施;法律關系:權利🔆、義務👼🏽;法與民主、人權、和諧社會。
(二)憲法:憲法的基本理論;國家的性質和經濟製度;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和國家結構形式;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;中央國家機關1️⃣。
(三)行政法👵🏼:行政法概述🫲;行政法律關系主體👨🏿🍼👂🏻;行政行為;行政程序;行政復議;行政訴訟法概述;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與管轄;行政訴訟參加人;行政訴訟的證據和程序;行政賠償。
(四)刑法:我國刑法的概念🧖🏽、基本原則與效力範圍;犯罪;刑罰;刑法分則的基本內容。
(五)商法:商法概論;公司法;證券法律製度➾;票據法;保險法;破產法律製度;海商法。
(六)經濟法:經濟法概述;宏觀調控法律製度;市場規製法律製度🛀🏽🥬。
(七)訴訟法🧏🏽♂️:刑事訴訟法概述;刑事訴訟基本原則;刑事訴訟基本製度;刑事訴訟證據;強製措施;刑事訴訟程序;民事訴訟法概述;民事訴訟主管和管轄📱;民事訴訟參加人;民事訴訟證據;民事訴訟保障製度;民事審判程序與執行程序🧑🏽🎨🏩。
(八)國際法:國際公法;國際私法👵🏽;國際經濟法。
二、考試形式
采取閉卷筆試形式🧑🏽🎤👷🏽♀️,滿分為100分,考試時限120分鐘🔴🤵🏿。
三、題目類型
選擇題🐽、名詞解釋題、簡答題🛑、辨析題、論述題、材料或案例分析題等(至少包括其中四種題型)👆🏻。
四👩🏻🦽、參考教材及資料
(一)《法學通論》第七版,吳漢東主編🥱,北京大學出版社🏥,2018年。
(二)考試內容如涉及法條,以最新、有效的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為準。
《民法》考試大綱
一🚶♀️🏋️♂️、考試內容
《民法》考試內容包括民法概述、民法基本原則、民事法律關系、民事主體、民事法律行為、代理✌🏿、時效和期間、物權法☂️、合同法🈲👎🏽、人格權法、婚姻家庭法、繼承法和侵權責任法。考生應初步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、原理和技能,並能夠應用民法基本理論去分析和解決問題♠️👩🏻🚀。具體考試範圍如下:
(一)民法概述🍩:概念、任務、調整對象𓀔🍕;民法與其他部門法的關系🪂;民法的淵源👩🔬;民法的基本原則👩🏽🏫;民法的適用。
(二)民事法律關系: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🏹、特征👩🏿✈️、分類🏦👩🏽🦳、要素;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、變更和消滅;民事權利📒🧴、民事義務與民事責任🧔♂️。
(三)民事主體👨❤️💋👨:自然人、法人🙅🏼、非法人組織。
(四)民事法律行為👃🏼:概念、特征和分類;意思表示;成立和生效;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體系;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。
(五)代理👧:代理的概念、特征、種類;代理權的行使;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🏌🏽;代理關系的終止👩🏽🎤🪲。
(六)時效🪛🕞:時效製度概述;訴訟時效;除斥期間。
(七)物權法:物權概念、特征和分類;物權法的基本原則;物權的變動、物權公示的方法;物權的行使、物權的確認請求權與物權請求權🐵;所有權🥋;建築物區分所有權🧳;相鄰關系;共有🧏🏻♂️🚹;用益物權🤞🏼;擔保物權;占有。
(八)合同法:債的概述;債的發生原因;債的分類;債的擔保🫧;合同的概念👰🏼♀️、特征、分類;合同關系;合同法的基本原則;合同的成立⛹🏻、締約過失責任🤦🏽;合同的內容和形式、格式條款;合同的效力(債的效力)🌍;合同的履行(債的履行)💞、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;合同的保全(債的保全);合同的變更和轉讓(債的移轉);合同的終止(債的消滅)♔;違約責任🍼;轉移財產的合同;提供服務的合同;技術合同🍦。
(九)人格權法🆔👨🏿🦰:人格權概述🏙;具體人格權;一般人格權🏋🏿;人格權的保護🧑🏼⚕️🎚。
(十)婚姻家庭法:親屬關系與身份權;結婚、離婚✖️;收養;親屬身份關系與財產關系。
(十一)繼承法:概述、繼承法律關系、繼承權;遺囑繼承;法定繼承👸🏻;遺產贈與(遺贈、遺贈扶養協議)⚓️;遺產處置⛔️。
(十二)侵權責任法🎡🤹🏻♀️:侵權責任法概述;侵權行為及其形態🥯;侵權責任歸責原則與構成要件;侵權責任方式;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;一般侵權責任類型🦕🍅;特殊侵權責任類型;侵權責任形態;侵權損害賠償🙅🏽🏫。
二、考試形式
采取閉卷筆試形式,滿分為100分,考試時限120分鐘。
三、題目類型
選擇題、名詞解釋題、簡答題、辨析題、論述題🚗、材料或案例分析題等(至少包括其中四種題型)🧓🏽。
四、參考教材及資料
(一)《民法學》(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),《民法學》編寫組編寫🏛🍦,高等教育出版社👩🏿🎓,2019年;
(二)考試內容如涉及法條,以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為準𓀖。